金库小说 > 穿越小说 > 唐人的餐桌 >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一章豁达的老猴子
    麻布上的水被快速蒸发的时候,会带走银水壶上的热量,继而让水壶裏的水变得冰凉。

    在这样炎热的天气下,就算云初头顶上有一个遮阳棚子,从地面上反射上来的热,依旧会让人苦不堪言。

    娜哈抱著冰凉的水壶痛饮,如果云初没有记错的话,这是这个孩子今天喝的第三壶水了。

    喝了三壶水,娜哈却没有半点尿意,云初喝了两壶水,同样没有任何的尿意,只是觉得口干舌燥。

    云初空闲的骆驼比较多,所以,有两头骆驼专门负责给他驮水喝。

    这才能支应他跟娜哈两人近乎豪奢的饮水。

    事实上骆驼背上的水被大太阳烤了三天了,因为装水的口袋是羊皮口袋,就根本谈不到口味。

    老猴子自从发现云初往他跟娜哈喝的水裏放茶叶沫子跟蜜糖,还不知道用了什麽办法让水变得清凉可口,基本上对云初就没有什麽好脸色了。

    敬畏天空与大地,这是老猴子这个西域人烙在骨子裏的印记,他坚持认为,既然到戈壁滩上旅行,那麽,受苦也是旅行的一部分。

    云初不这样认为,坚持认为,只要有足够大的本领,即便在地狱裏,也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老猴子还想爭辩的时候,云初把老猴子珍贵的葡萄酒装在银壶裏给他弄得冰凉之后,老猴子就不再说云初了,在喝光了冰凉的葡萄酿之后,还自己偷偷地用麻布包裹上银壶,用力地摇晃。

    结果不好,他用的是干麻布!没有水,就没有蒸发带走热这个反应,他这样做只会让他的酒变得更加燥热。

    戈壁走到尽头的时候,眼前就是连绵起伏的沙海。

    戈壁就是沙漠的前身,所以,沙漠总是匍匐在戈壁身上,最后一点点的把戈壁给侵吞掉。

    如果说,戈壁是地狱的话那麽,沙漠就是地狱的最深处。

    在沙漠裏走了两天之后,终於要攀爬高大的沙丘了,丁大有的队伍裏开始出现了力竭而死的牲畜。

    云初携带的大轮子牛车,此刻也卸掉了轮子,让骆驼拖拽著车板前行。

    就在每个人死气沉沉的跟沙漠较劲的时候,丁大有却下达了从现在,由首领开始守夜的规矩。

    云初是娜哈的首领,老猴子是胡商们的首领,丁大有以及两个校尉,一个参军是府兵们的首领,所以,在进入沙漠第二天之后,他们就成了守夜人。

    白日裏的沙漠艳阳高照,酷暑难当,夜晚的沙漠却寒风刺骨,冷彻心扉。

    丁大有一边烤著火,一边用刀子削一根风干的羊腿吃,老猴子也拿著一根风干的羊腿一边费力的吃著,一边等待丁大有开口勒索他。

    云初把一个小锅子架在火堆上,给娜哈煮著她喜欢的干菜牛肉羹汤,因为牛肉是风干的,想要煮成糊糊很难,不过,云初就想听丁大有如何勒索胡商,就不怎麽在乎时间了。

    丁大有长时间的沉默,只顾著烤风干的羊腿吃,似乎对即將离开沙漠这件事不怎麽在意。

    於是,老猴子瞅著被风吹得胡摇乱晃的火堆道:“按照规矩,两成货物归保护者。”

    丁大有牛铃一样大的眼睛看了老猴子一眼,依旧不作声,只是在啃咬羊腿的时候更加用力了。

    这应该是一种很高明的谈判法子了,当然,也有可能是丁大有不愿意谈判,准备连锅端著吃,不给別人留一星半点的汤喝。

    老猴子也不动声色,他好像很明白自己如今处在一个弱势地位上,又道:“三成,不能再多了,超过这个数我寧可现在就带著驼队走。”

    丁大有瞅瞅剑拔弩张的胡人跟全力戒备的府兵,终於开口道:“四成吧,这还是看在你提供了佛陀脚印的消息的份上。”

    老猴子点点头,那些原本已经把刀子都抽出来的府兵们就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

    胡人们见老猴子似乎跟唐人商量好了,也就放松了戒备,营地重新变得热闹起来了。

    丁大有又道:“缀在我们后面的那些人如果在我们离开沙漠之后,还不离开,我就杀了你,再杀了那些人。”

    老猴子摇摇头道:“那些不是我的人,他们的目的是你,准確的说是佛陀的脚印。

    沙漠作战对你们唐人不利,在这裏,你们倚重的战马没有战力,那些沙盗们熟悉这裏的每一粒沙子,將军一定要小心了。”

    丁大有冷笑一声道:“你们现在立刻滚出老子的营地,天明之前,如果没死,我们再说回玉门关的话。”

    老猴子好像早就料到这个结果,没有爭辩,就带著胡人们去了另外一个沙丘的迎风面扎营。

    云初左右看看,果断的选择进丁大有的营地,虽然他跟老猴子好像更好,但是呢,在这种关键时刻,他只会选择相信丁大有。

    天空中出现了哨子风,这种风属於高空风,地面上的风依旧不大,不过,这样的哨子风有一个很糟糕的特点,就是能带来很多沙尘。

    云初把娜哈用两只圆盾包起来放在三只骆驼的中间,他自己则穿好皮甲,拿著弓箭等待丁大有的吩咐。

    “听风,伱能射的准吗?”一个胡须斑白的旅帅问云初,很明显,云初被分配到他的麾下了。

    “十中四五。”

    “还行吧,可以凑合著用,你今晚的防御区域为这两头骆驼宽窄的地方,不管你用什麽法子,哪怕是用牙咬,也不能让敌人从这两头骆驼的区域裏冲进来。”

    云初敲打著胸甲道:“喏!”

    旅帅嘿嘿笑道:“我听说你被胡人的箭射的跟刺蝟一样,还能酣战,算是一条汉子,还听说你此次进京是为了进四门学读书。

    既然前程远大,就照顾好自己的命,別白白死在沙盗手中,连个军功都混不上。”

    说著话,旅帅就拿给云初一个白布条子,让他绑在额头上,好在黑夜裏分辨敌我。

    云初绑好带子之后,盘腿坐在冰冷的沙子上,等沙尘弥漫而下的时候,他就掀开裹在娜哈身上的黑羊皮大氅,抱著被他包裹的如同乌龟一样的娜哈,打了一个哈欠,就准备好好地睡一觉。

    旅帅欺负云初年幼没见识,以为这样就能让云初这个在队伍中享受很高待遇的人担惊受怕一晚上。

    他那裏知晓早就上过战场,且对丁大有作战习惯了如指掌的云初如何会被他戏弄。

    如果刚才说这番话的人是一个队正,云初一定会瞪大眼睛坚守一个晚上,也会如同队正说的那样,无论如何都不会让敌人从两匹骆驼的范围內杀进来。

    既然是一个闲得蛋疼的旅帅过来安排,自然就说明,上战场根本就用不到他。

    一轮昏黄的月亮掛在天空,不小心被云初看到了,他就解开了娜哈身上的盾牌,將这个睡得人事不省的孩子用大氅包裹好。

    月亮出来了,就证明沙漠上的哨子风就要停了,既然风停了,就是沙尘向下落的好时候,这个时候,沙漠会被月亮照的亮堂堂的,再加上有细细的沙尘落下,任何移动的物体都会被人轻易地察觉。只能充当箭靶子。

    云初恢复了在白羊部的睡眠方式,那就是人在睡觉,两只耳朵在站岗。

    这一夜,他只听到了羽箭划破空气的声响,而且没有响多久,由於空中没有一丝丝的风,导致他听到了府兵们此起彼伏的打鼾声。

    天亮了,云初跟娜哈灰头土脸的从黑羊皮大氅裏钻出来的时候,发现除过丁大有跟一群像是从土裏钻出来的人精神不好之外,其余人的精神都很好。

    瞅著丁大有大马金刀的坐在一个木头箱子上,头发散乱不说,鎧甲上还有大片大片的红色淤泥,就觉得不忍心,把自己泡过茶叶沫子跟蜜糖的水递给了他。

    蜂蜜绿茶果然提神,丁大有喝了一口之后,停顿了片刻,就一饮而尽。

    “昨夜突击可有伤患?”

    “没有伤患,死人倒是有两个,一个脖子断了,一个心口被短矛射穿,你能救?”

    云初摇头道:“不能。”

    “既然不能,就去干点能干的,去告诉那个老胡人,这一遭,我要他一半的货物。”

    老猴子这裏的情况非常的糟糕,死了一地的胡人,云初对正在指挥收拢货物的老猴子把丁大有的要求说了之后,老猴子很痛快的答应了。

    “昨晚死掉的胡商太多了,一大半的货物都成了无主之物,丁大有要一半很合理,还帮我们这些活下来的人省了很多钱。”

    “今天跟丁大有一起走吗?”

    “走啊,如果不跟他走,我们如何进玉门关呢?你不要觉得昨晚丁大有把我们驱逐出营地是一种背信弃义的行为,这是一种选择,甚至是最好的一种选择。

    人家心裏只有求胜这样一个想法是对的,你以后也要记住,老虎跟狼是没有办法联合作战的。”

    老猴子又变成了一个善解人意,又心胸豁达的人,有的时候,云初实在是没有办法给老猴子这个家伙做一个准確的性格侧写。

    他就像是一头豺狼跟老虎的综合体,如果还要准確一点的形容他的话,还应该添加一点鱷鱼的阴险,鯊鱼的狂暴。

    这种人比云初以往见过的所有人都要危险,可是,他又是难得具有强烈的人格魅力,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愿意相信他,依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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